南报网讯(记者曹丽珍)为了更好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、理财产品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配资安全炒股配资门户,推动同类业务实施统一监管标准,金融监管总局日前起草并发布《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引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,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是资产管理机构履行信义义务的必然要求。当前,资产管理信托产品、理财产品、保险资管产品均无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,现行要求分散在不同制度中,存在标准不完全一致等问题。
《管理办法》立足“同一业务、同一标准”,通过6个章节、35条举措,统一明确前述三类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、责任义务、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,提升监管一致性。
针对如何规范产品全过程的信息披露管理这一问题,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强调,《管理办法》按照资管产品生命周期,对募集、存续、终止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,引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,实现产品情况“三清”。
具体来看,在产品募集环节,重点规范产品说明书、合同、风险揭示文件、托管协议、发行公告(或报告)等内容,明确业绩比较基准要求,让产品销售“看得清”;在产品存续环节,重点规范定期报告披露内容,要求真实准确全面披露过往业绩,强化重大事项及时披露,让产品风险“厘得清”;在产品终止环节,要求到期公告和清算报告披露收费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,让产品收益“算得清”。
此外,国宏新型城镇化发展联盟首席经济学家、博士生导师陆岷峰教授介绍,针对“刚兑幻觉”(指投资者因过度依赖兑付承诺而形成的认知偏差)这一行业顽疾,《管理办法》还设置了三重防护配资安全炒股配资门户,一是要求风险揭示书必须包含投资者风险测评匹配声明,二是规定宣传材料不得使用“安全”“稳健”等误导性词汇,三是建立销售过程双录材料的30年保存制度。“上海大学上海科技金融研究所专门测算过,此类措施可降低不当销售纠纷率达60%左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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